喜讯: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虞燕芬同志被共青团浙江省委评为2011年度省级优秀团干部
发布时间:2012-5-18 点击:1466次
根据团浙【2012】2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经宁波市江东区团委推荐,共青团浙江省委决定授予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虞燕芬同志“省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据悉,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团总支也是作为此次表彰活动中唯一一家非工企业组织、唯一一家民营企业,荣誉此殊荣。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虞燕芬同志于2010年6月担任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一职,就将团组织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积极调整企业文化的执行组织架构,将原本由责任部门(发展部)负责制调整为以团总支为基点,以骨干团干为核心力的架构,以此更好地发挥团总支在企业内部的组织能力。
2010—2011年度,在书记的带领下,团总支始终把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团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素质,提高创新能力。围绕“一拖N”的组织模式为中心,以创建学习型组织、培育人文型团员队伍为目标之一,共策划举办“东钱湖环湖徒步”、“我眼中的美—绿色主题摄影比赛”、“爱—因为在心中主题卡拉OK大赛”等十多余项大型公众活动,并多次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团组织上级部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