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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需“另类”精神
2010-03-23 1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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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我们常说,物业管理需要奉献、业主至上的服务精神,但随着业主对服务品质不断地严要求、高标准,现代物业服务不再是从前传统、一成不变的模式,做好保洁、管好秩序也不再是衡量我们服务的唯一标准了。今天的物业服务就是要求物业人“全身心”、“全方位”地投入服务之中,因此我认为:物业服务需要“另类”精神,不是无所不能,而是竭尽所能。

一要有“吃亏”精神。佛家云“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很多业主常把不是我们份内的事也让我们帮着做,甚至认为这是应该的,既然缴了物业费,不是什么都应该享受吗?这个时候,我们不要埋怨,不要去理论,如果都是举手之劳,哪怕只是多花了点力气,多用了点脑力,吃点亏有什么呢?尤其是单一业主的管理处,我是深有感触的,搬家具,办公桌等一些办公室的东西是家常便饭,让业主去找搬家公司来搬这些东西,我们物业还不放心呢!你要我做,我就替你做,做好了,业主就会免费替我们物业去宣传,宣传得多了,公司品牌不就来了吗?有些业主就喜欢让我们吃点“亏”,他就高兴,就满意。满意之后,问其索取必要的物业费用,就不是很容易吗?

二要有“霸道”精神。业主的亲戚,朋友,在遇到困难需要物业解决时,如果只是在一旁袖手旁观,你会有怎样的心情呢?我想特别是在一些公共服务区,物业人的“霸道”精神尤为重要。比如在机关事业单位,明明就有提供外来车辆的车位,但有些访客就喜欢把车停在大门口,把通道堵住。这时候就要“霸道”些了,可以直接上去,敬礼并要求其停放在适当位置,否则他走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哪怕是跟到业主办公室里去,也要解决这个问题,这样至少也让业主明白,我们是有在为他们做事,并且是实实在在的。

三要有“雷人”精神。物业服务的宗旨是“一切是为了业主”,因此对物的管理最终也会延伸到对人的服务中去。所谓的“雷人”精神,就是要从业主的方便、享受中去挖掘服务的细节,也可以从业主本能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等方面去体现。这就要求物业管理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固定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上,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公司正推行“现场会议”这种管理方式,如果我们把业委会成员或业主代表请来一起参加,一起来点评,看似很“雷人”精神,把,但对于管理处而言,效果却是明显的。

四要有“偷心”精神。何为“偷心”,其实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用细致、全方面的服务去“俘虏”业主的心。借用现在最疯狂的网络游戏“开心农场”一样,无所之及去“偷”菜一样。走进业主的内心世界,与他们面对面、心与心之间真诚的交流,让业主感受到我们就是他们信得过的管家、亲密的朋友,有事总愿意倾诉。针对”偷心“精神,我们还应退出”赞美“服务。人的天性是爱听好话,当然不是瞎捧,而是发现他人的“闪光点”,把业主从“身边”的人变成“心边”的人。有些业主的信件经常忘记在邮箱里,那就让我们带到你门口来,业主的有心事,我们可以做“心理医生”,随意聊聊。这样的“偷心”还不能打动业主吗?

一切以业主的需求为工作重心;业主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源动力,这就是物业服务另类精神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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