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喜讯连连不断,据东工商【2009】44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经考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公示、省工商局委托,认定我司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尤其是21世纪的今天,“守合同重信用”的认定已成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衡量当事人合同信用的重要标志。对于我司而言,这一认定无疑是上级单位对我司多年来诚信服务的认可,对增强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具有不断的推动,同时有利于改善我司经营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市场形象,促进发展壮大,建设“信用新上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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